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防旱抗旱保春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开展好春耕生产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调查,并于2023年3月21日下午3点前将《赤岗镇2023年春耕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调查表》(附件)报送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