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普府办函〔202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