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巡河及河道保洁工作的通知》(普河长办〔20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