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财政局、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普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普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普财农〔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