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普自然资发〔2023〕25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