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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7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广东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普市林长办〔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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