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普道安办〔2023〕26号)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