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关于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通知》(揭市人社〔2023〕87号)转发给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