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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9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普农函〔2023〕131号)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问题整改台账、2023年11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到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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