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3〕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镇三防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