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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0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应急响应的通知》(普府防电〔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镇三防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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