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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加强夜间经济安全风险防范的提醒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30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夜间经济安全风险防范的提醒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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