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07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普河长办〔2023〕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