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宁市8月份镇级、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通报》(普河长办〔2023〕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赤岗镇2023年7月份镇级、村级河长履职评价
2.赤岗镇2023年8月份镇级、村级河长履职评价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