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普市办电〔2023〕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赤岗镇2023年下半年摩电上牌任务表》(附件)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下半年二轮电动车过渡期上牌任务。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