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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1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普宁市委办公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普市办电〔2023〕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赤岗镇2023年下半年摩电上牌任务表》(附件)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下半年二轮电动车过渡期上牌任务。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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