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国庆将至,为积极营造喜迎国庆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群爱国热情。现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旗升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在国庆前进行一次自查,加强对所属公共区域及辖区内国旗规范升挂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旗升挂工作的严肃性。
二、升挂的国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必须完好无损,必须做到国旗升挂整洁、美观。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三、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谁升挂、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对被风吹卷、吹歪、吹掉的国旗要及时调整摆正,破损、无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要及时更换。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