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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将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04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普府防电〔2023〕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镇三防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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