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台风“小犬”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普地灾防治办〔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