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燃气销售点(便民服务点)情况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情况(附件)报送至镇安委办。
附件:各村(居)需设置燃气销售点(便民服务店)情况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