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道清漂保洁及巡河等工作的通知》(普河长办〔2023〕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