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报送2023年全年需救助情况相关表格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08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全年需救助情况相关表格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下班前填报全年需救助情况相关表格(附件1-5)上报镇安委办(需纸质盖章上报)。


附件1.因火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核查统计表(一)(二)(三)(四)

     2.应急期生活需救助统计表(一)(二)

     3.过渡期生活需救助统计表(一)(二)

     4.因灾死亡(失踪)人员统计表

     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