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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迅速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7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函》(普农函〔2023〕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赤岗山村落实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存在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于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同时各村要对辖区内撂荒耕地进行排查,结合冬种时节,抓紧全面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优先种植粮食作物。请赤岗山村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进度情况和复耕复种照片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24日报送镇农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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