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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开展全市河道清淤、水塘(水池)情况摸查的通知〉的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4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河道清淤、水塘(水池)情况摸查的通知〉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4时前将附件1、2报送镇水利部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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