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校对河长信息及责任河段完成巡河全覆盖的通知》(普河长办〔2023〕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