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做好迎检档案台账资料准备工作的通知》(普消安委办〔2023〕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完善附件1-6,并于2023年12月8日前上报镇专职消防队(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附件:1.“一户一档”所需材料明细
2.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3.消防安全检查告知书
4.消防安全复查意见书
5.消防安全检查台账汇总表
6.违规住人场所台账汇总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