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普市林长办〔2023〕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