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低温冰冻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3〕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镇三防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