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来的《关于印发〈揭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揭市创森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