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职称评审、2024年度农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06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职称评审、2024年度农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度农业初级职称评审、2024年度农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