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职称评审、2024年度农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度农业初级职称评审、2024年度农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