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经办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悉知并做好群众宣传工作。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