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