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对全市高速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两旁所有坟墓、迹地进行植绿复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