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普府防办〔2024〕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24年5月3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将隐患排查情况报送至镇三防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