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档案局转发〈揭阳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普档发〔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