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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做好龙舟水防御及2024年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5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做好龙舟水防御及2024年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普市建函〔2024〕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摸排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危房老房安全隐患等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将农村削坡建房和农房防汛台风安全防范统计表(附件)上报镇住建部门。


附件:农村削坡建房和农房防汛台风安全防范统计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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