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做好龙舟水防御及2024年汛期农村房屋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普市建函〔2024〕1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摸排农村削坡建房、农村危房老房安全隐患等情况。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将农村削坡建房和农房防汛台风安全防范统计表(附件)上报镇住建部门。
附件:农村削坡建房和农房防汛台风安全防范统计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