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推进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的令〉(揭阳市林长令2024年第2号)》(普市林长办〔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