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普市爱卫办函〔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