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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13 09: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普医保〔2024〕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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