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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19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的通知》(普人社〔2024〕6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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