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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1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财政局《通知》(普财农财函〔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专人再次认真对照督查内容,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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