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普宁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巡查管理的紧急通知》(普府防办〔2024〕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