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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转发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6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林业局《转发〈转发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农)场进行申报,并择优推荐,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五份报送镇林业部门。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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