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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2024年普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小微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28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普宁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小微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农函〔2024〕1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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