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普绿办〔2024〕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