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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普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18 10: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普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普市燃气整治专班办〔2024〕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出租屋、三小场所、餐饮场所(夜宵档)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每月5号前上报至安委办。


附件:1.餐饮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

2.赤岗镇餐饮场所检查情况明细表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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