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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提醒函》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18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函》(普绿办〔20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赤岗镇绿美植树捐款专项资金分解表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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