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函》(普绿办〔20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赤岗镇绿美植树捐款专项资金分解表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