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台风“格美”及强降雨受灾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报相关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28日15时前报送镇应急办公室。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