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健康素养促进和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普卫函〔2024〕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