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24年普宁市财政法规制度宣传暨农村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普财农〔2024〕5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