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现将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方案〉的函》(普农函〔2024〕174号)转发给你们,为巩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果,确保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赤岗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